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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关于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时间:2025-01-13 16:37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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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石嘴山市反馈了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石嘴山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落实好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严从速开展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12月,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石嘴山市25项整改任务中,计划2024年完成整改5项,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项正在全力推进。2025年、2026年及长期坚持整改事项共计20项均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督察组交办的62件信访转办件,已办结42件;移交的11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2项,正在推进56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责任担当力促整改落地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严格落实“1+4”系列文件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督察整改工作实际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0次,市委组织部举办“石嘴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4期,并在县处级干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修班”等各类培训班中安排专题课程,通过专题辅导、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二)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统筹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宜,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对反馈问题整改不推不拖、不等不靠,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建立相应机制,形成“一盘棋”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形成整改合力。“问题清单化、责任具体化、督查常态化”为抓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多次对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情况、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办,协调推动解决督察整改瓶颈问题,切实加快整改进度。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直牵头部门开展现场核查14次,合力攻坚整改难点、痛点,对整改措施不到位、进度滞后的县区和部门,采取通报、督导等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问题跟踪落实到位。

二、深化整改举措,以科学治理模式提高生态水平

(一)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制定《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石嘴山市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2025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6次、环境质量专班会议7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实施除尘、脱硫、脱硝及封闭式料仓等大气治理项目62个,从源头上实现管控。三是开展24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情况现场核查,督促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提升VOCs治理水平。四是强化联防联控,提前分析研判,精准发布调度指令,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完善751家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综合施策,持续推进排水沟水生态环境改善。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人工湿地运维管理,截至目前共计开展人工湿地检查93次,巡河32次、巡河长度544.98公里。加大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的监察和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确保水质达标排放。二是系统核查,有序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441个黄河干流排污口和688个补充排查的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摸清各排污口位置分布、数量、污水排污特征及去向等情况,目前黄河干流排污口整治率达到80%,完成自治区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加强管理,强化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水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暨加强汛期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谋划实施各类固废项目25个,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产业园建成运行,工业固废利用途径不断拓展,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启动石嘴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持续实施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对13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督促4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治区第二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

(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健全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一是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充实执法装备,助推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充分运用高空瞭望、电量监控、在线监测、无人机等现代化信息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精准执法效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共配备执法箱40套,无人机8个,执法记录仪135个、高拍仪33个、执法执勤用车7辆。2024年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9份,对11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483.706万元。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刑环境污染案件2件。三是严格落实企业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开展排污许可质量复核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141家,指导全市98家企业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334家企业完成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其中325家为绿标企业,4家为蓝标企业,4家为黄标企业,1家为红标企业。

三、加快绿色转型,以坚实保护举措赋能发展质量

(一)以“双碳”目标为牵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坚持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评价位居西部地区城市第4名。2024年1-10月份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1%,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分别增长39.3%、23.9%。

(二)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加快建立总详专相互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整理总体规划成果。坚持把呵护好“一河一山两湖”作为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制定印发《石嘴山市2024年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重点生态治理项目26个,完成营造林6.43万亩、沙化土地治理2.6万亩,扎设草方格13000亩,采用灌木高效水钻技术植苗3000亩,防沙治沙用沙经验做法被国家、自治区示范推广。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核查工作,对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遥感监测图斑点位开展实地核查。实施贺兰山汝箕沟矿区自燃火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对区域植被和其他指示性生物信息进行监测,分析评价区域生态发展变化情况,为保护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以“四水四定”原则为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全市33家年用水量50万m³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推进企业深度节水控水,2023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5m³/万元,规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9家企业获评自治区节水型企业,全市累计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1.07万亩。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2024年对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的8家违规取用水单位进行处罚,累计罚款金额27万元。

四、锚定后续任务,以清晰战略规划开拓崭新局面

石嘴山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整改责任。继续发挥好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实行包抓责任制,紧盯未完成整改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包抓事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整改缓慢的事项,建立快速反馈机制,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整改,跨年度整改事项达到序时进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和措施,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难点问题,对标对表,逐条研究,逐条细化,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研判,确保整改任务各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一项一项抓整改、一项一项抓验收,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成效不明显不放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长效监管,补齐短板弱项。对已办结的反馈问题和转办件开展全面排查,自查各项整改任务是否存在反弹现象,问题是否彻底有效解决,长效管理是否发挥作用,整改成果是否有效固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充分利用整改推进过程中探索出的问题解决路径,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加快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用制度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由“被动改”变“主动抓”、由“当下改”变“长久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保障高水平安全、支撑高质量发展。

  

附件: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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